不要长期的没有归

作者:佚名    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11-10-27收藏本文 进入专家答疑区

  

  我们都知道,在有一年的时候,经济危机盛行,而如今,经济危机系经济现象,婚姻关系属社会现象。经济现象与社会现象彼此关联,相互作用。当经济现象以经济危机形态出现时,经济危机与婚姻关系之间的相互作用比平常时间更显复杂多样。我听了颇有兴趣,请他谈谈具体缘由。他例举了三类倾向性现象:生意人的离婚诉讼明显减少。经济危机下生意不好做,做了也不赚钱,而个人名下的动产或不动产都在不同程度缩水,多少已影响到离婚成本的支付及财产分割,有的还影响到当事人离婚后再娶(嫁)时的身价高低。去年下半年起,涉及财产分割、光代理费动辄就得上万直至十数万的离婚官司他一单也没接到。往常以半年为期,代理费达到该档次的离婚讼案,他怎么也能接个两三单。其实这样的案子对我们来说也是一个挑战,并且我们还可以加以注意。

  在生活中我们只要做到下面的这几点就可以了,社会学我是门外汉,婚姻家庭关系的研究亦与我无涉。但有一条常人都能看个明白,这些年,随着社会开放和观念开化,计划经济年代“离婚不光彩”的观念已荡然无存,取而代之的是,离婚不必再遮遮掩掩。那么,经济危机真能起到哪怕是暂时的“婚姻家庭关系黏合剂”的功效吗?在网上继续搜寻,有不少社会学者、经济学者包括普通网友都在热议这个事。较集中的看法是,经济危机来袭,抱团稳定家庭抵御资产缩水风险通常是离婚当事人作为“市场人”的本能反应,当经济危机消退后,离婚率该反弹还得反弹……这个判断拿事实作印证目前不可能,但从这些年来婚姻关系“脆弱度”不断攀升的现状作预判,也不能说全无道理。所以说容易离婚的原因就是我们两人的不理解(表意不明)。

  那么我们在生活中怎样才能让这个可笑的事情变成零呢?试图求证经济危机波及婚姻关系的内在机理,我还搜寻到今次(?)全国“两会”上两位女性*协委员的提案:一个提案建议国家做好防止家庭暴力的工作,以稳定家庭关系更好应对经济危机;另一个提案建议个税以家庭为单位按年度征缴,以减少家庭税负,利于家庭关系的稳定。我以为,前一个提案有点儿不着边际,后一个提案倒颇有道理。的确,经济原因与当事双方中的一方有外遇,系现阶段闹离婚的两大主因,若能以家庭为单位征缴个税,至少对稳定婚姻关系能起些间接作用。而从大处着眼,中国婚姻文化劝和多而劝散少,毕竟家庭稳定乃社会稳定的必要前提。不要长期的没有归宿,这样的话可能会对生活失去信心,甚至可能会导致自己的皮肤上长出白癜风之类的疾病!

本文链接:/npxjl/bjcs/46.html